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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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

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保理发展,《德阳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和改革规划》发布

近日,《德阳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和改革规划》正式出炉。

近日,《德阳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和改革规划》正式出炉。

 

《规划》中明确,聚焦支持建设世界级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将重点从结构优化、体系支撑、机制创新和产品丰富等方面发展供应链金融,加强对全市特色产业链集群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

 

计划实施先进制造业高地金融服务计划,以产业集聚区为依托开展产业金融融资创新,以制造业产业链核心企业为中心,积极开展仓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票据贴现、保理、国际国内信用证等各种形式的供应链金融业务等。

 

下附全文:

 

 

《德阳市“十四五”金融业发展和改革规划》依据《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德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提出了“十四五”时期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是“十四五”时期德阳市金融业发展和改革的指导性和纲领性文件。本规划实施期限为2021年至2025年。

 

一、德阳市金融业发展进入新阶段

 

(一)“十三五”时期金融业发展成就

 

“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金融产业规模不断壮大、金融体系不断完善、金融供给能力和质量不断提升、金融生态环境不断优化,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金融支撑。2020年,我市金融业实现增加值92.5亿元,较2015年增长49.96%。截至2020年末,全市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3301.93亿元,贷款余额1921.68亿元,分别较2015年末增长58.37%和75.5%。全市实现保费收入87.07亿元,较2015年末增长49.84%。

 

全市金融业态不断丰富完善。“十三五”时期,先后引进成都银行、四川天府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等金融机构来德设立分支机构。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28家,保险业金融机构49家,均居全省第3位。成都农交所德阳所获批设立。现代金融产业园加快发展,累计入驻各类机构34家,设立基金16支,基金认缴规模总计118亿元。推动设立各类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助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

 

金融改革创新发展成效明显。稳妥有序推进农信社改革,广汉、旌阳等5家农商银行先后获批开业。长城华西银行完成增资扩股,注册资本达到23.04亿元。我市创新开展的“银行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专利质押贷款模式和“协商估值、坏账分担”商标质押贷款模式分别被国、省确定为一、二批全创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成果。国有地方金融组织“提质增效”,完成增资2.78亿元。聚焦抗疫服务,累计发放“战役贷”10.62亿元,惠及500余户小微企业。组建“金融顾问服务团”,为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

 

企业上市培育步伐不断加快。持续加大企业孵化培育力度,常态化组织辖内企业上市挂牌培训,帮助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加快发展。2020年,我市新增英杰电气和国机重装两家上市企业,上市公司数量达到5家,居全省第4位,新三板挂牌企业11家,居全省第3位,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793户,居全省第2位。健全完善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库,筛选优质企业进入省上市企业后备资源库。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持续优化。积极稳妥处置重点金融机构风险,推动辖内高风险法人金融机构成功摘帽。多措并举推动不良贷款化解,2020年末全市不良贷款率为近10年最低水平,比2015年末下降0.79个百分点。积极推动非法集资存量案件化解,2020年销案46件,销案率达60.53%。完成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任务,累计清退12家P2P网贷(分支)及关联机构,辖内无网贷法人机构,所有网贷业务全部取缔,切实维护了全市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二)“十四五”时期金融业机遇挑战

 

1. 面临的机遇

 

新发展格局指明金融发展新路径。全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增长动力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加速形成,为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新发展理念在金融领域深入贯彻,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提出,利率市场化改革、汇率市场化改革、股票注册发行制等改革深入推进,为我市金融业发展指明了新方向,将有力推动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和产业转型升级。

 

战略机遇叠加孕育金融发展新机遇。中央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省委实施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战略,以及“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等多重战略叠加,全省发展的战略动能将更加强劲,德阳作为省内工业重镇,更多长期性战略红利、制度性政策红利、持续性市场红利加速释放,推动交通区位优势更加突出,制造业基础相对较好的禀赋更加彰显,是我市聚集高端金融要素、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全面提升金融综合实力的重大机遇。

 

全省主干新高地拓展金融发展新空间。我市坚持“一二三六”总体思路,锚定“三地两区”发展定位,加快建设世界级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基地,构筑全省主干新高地、建设西部现代化典范城市,这对经济金融良性互动、高效畅通循环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将加快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战略定力,为金融业发展提供新空间。

 

科技产业革命赋能金融发展新动能。未来较长一段时间,是全球经济版图重塑和产业技术深刻变革的关键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方兴未艾,一批传统优势企业加快数字赋能智能改造,德阳处于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的加速期,这有利于我市从发达地区的发展路径中借鉴经验,释放工业化城镇化强大动能,抢抓窗口机遇,为金融业创新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2. 面临的挑战

 

“十四五”时期,虽然我市金融业发展拥有诸多重大机遇,但也面临着一定困难和挑战。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扩散蔓延,国际国内经济下行压力犹存,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加大,地缘政治风险依然存在,金融发展不确定因素增多。从我市来看,产业结构偏重、产业规模偏小、新兴产业偏弱、创新资源不足、集群发展不够,给金融业的发展带来较大挑战和压力。

 

同时,金融业发展还存在诸多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金融供给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金融体系还需完善,现代金融发展意识不足,新型金融机构偏少,金融人才缺乏,直接融资发展缓慢等;金融风险形势依然严峻,借助新技术、新载体开展的新型非法金融活动增多,金融风险日趋隐蔽复杂,地方金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程度不足,为我市金融监管和风险防控带来新的挑战。

 

(三)“十四五”时期金融业发展总体要求

 

1.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战略机遇,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持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水平,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为我市打造全省主干新高地,加快建设西部现代化典范城市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2. 基本原则

 

——坚持党管金融。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金融工作的坚强政治保证。全面贯彻金融新发展理念,坚决落实国家金融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增强金融服务引导能力,以金融高质量发展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坚持服务实体。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金融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促进经济金融良性互动。以人民为中心,满足人民群众的合理金融消费需求。

 

——坚持科技赋能。充分发挥金融科技对金融业赋能作用,加快推动金融业数字化转型,不断提高数字化金融服务水平,努力将科技应用能力转化为金融竞争力,为全市实体经济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普惠的金融服务。

 

——坚持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全力支持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鼓励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激发绿色金融市场活力,完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探索绿色金融发展有效途径。

 

——坚持系统推进。健全金融监管工作体系,形成央地金融监管协作“一盘棋”,提升地方金融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的系统工作能力。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以高质量发展化解金融风险。

 

3. 总体目标

 

到2025年末,全市金融业整体实力持续增强,基本形成金融业态丰富、产业布局合理、资源配置高效、金融生态优良的金融发展新格局和安全有效的金融生态环境。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精准突出,特色金融发展成效显著,重点领域金融改革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努力走出一条具有德阳特色的金融高质量发展道路,奋力向打造辐射川北、川西北区域金融中心目标迈进。

 

——金融实力显著增强。全市金融业增加值突破115亿元,占GDP比重明显提升,种类较多、有序竞争、差异化发展的现代金融组织体系加快形成,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创新、资源整合,竞争力和影响力明显提升,区域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

 

——金融服务经济有力。社会融资规模稳步增长,信贷资金投向持续优化,多层次资本市场进一步完善,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更加合理,地区金融资源能力显著增强。力争到2025年末,全市各项存款余额、贷款余额分别突破5300亿元、3400亿元;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15家。

 

——金融环境持续优化。金融营商环境、法治环境、政策环境、人才环境进一步优化,社会信用环境明显改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逐步健全。非法集资等金融违法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金融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健全,金融市场保持安全稳定。

 

二、以完善金融体系为突破,逐步打造辐射川北、川西北的区域金融中心

 

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战略机遇,着力发展现代金融,培育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导金融资源加速集聚与国有金融资本合理布局,构建与新发展格局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

 

(一)优化金融功能空间布局,打造现代金融新格局

 

以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为契机,践行绿色人居发展理念,将生活区、医疗区、教育区与金融产业园充分融合,打造以天府旌城为核心的金融、科技、高端商务与生态人居相互交融的聚集区,积极推动德阳现代金融产业园发展壮大,支持区(市、县)和重点产业功能区建设特色金融示范区,依托众多商务区构建创新工场、创客空间等新型孵化器、加速器,引导各功能区域因地制宜、突出首要,培育发展金融特色产业,打造多层次、多梯度、协同发展、错位竞争的金融产业和功能格局。

 

支持天府旌城依托天府大道北延线与S11线交通优势,集聚创新服务功能、重大公共服务功能、外向型特色服务功能,构建“核心与窗口功能在成都,关联与支撑功能在德阳”的协作体系,完善商务休闲、文体娱乐等生活场景配套,打造现代金融业发展良好外部环境。

 

(二)推动成德眉资金融同城,融入西部金融中心

 

推动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助力成德眉资共同发展。以成都市为引领带动,充分发挥我市特色优势,建立健全区域金融合作协调机制,推动成德眉资金融服务均质化、基础设施一体化、金融发展同城化,促进金融资源优化配置、合理流动。加强与其他地市在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合作,联合开展融资对接活动,强化对成德眉资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的融资保障。推动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同打造成德眉资经济金融信息共享平台,力争实现四城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共用、信息“同城同步”,实现金融服务“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支持融资担保、小额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同城化。推动金融管理协作,强化四城金融风险联防联控。

 

(三)加快国有金融资本发展,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优化地方金融资源布局,纵深推进金融国资国企发展,分层分类进行重组和专业整合,实现国有金融资本向专业化、市场化集中。组建市级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确立全市国有金融资本投资运营主体,整合各类国有金融资源,将国有资产由实物形态转变为价值形态,实现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支持市级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发起设立商业保理、融资租赁、保险经纪、消费金融等机构。建立健全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与监督体制,明确出资人职责权属和履职原则,统筹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投向,充分发挥国有金融资本在配置资源和提升效率上的重要作用,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现代金融招引培育,完善金融组织体系

 

出台完善金融招商政策,建立金融集聚区专业招商团队,采用市场化和专业化运作方式,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需求,针对不同的金融业态,制定相应的招商计划,开展精准招商、务实招商,吸引国内外知名的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基金、私募管理机构、交易场所、消费金融、融资担保等机构来德设立总部、区域性总部、功能性总部和专业子公司,支持在德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提档升级,提升管理层级和扩大业务辐射范围。积极引进和培育会计审计、法律咨询、资产评估、信用评级、信息统计等与金融核心业务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推动发展金融数据处理、金融软件开发、智能投顾等专业金融服务机构。

 

(五)做强做优地方金融机构,发挥总部经济优势

 

厘清地方金融机构发展现状、资源特色、战略定位与未来布局,积极支持做强做优。支持长城华西银行增强资本实力,打造自身核心竞争力,稳步推进全省布局布点,加快数字化转型,增强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优势,实现上市发展。加快推进城区农商银行改革发展,全面完成县级联社改制为农商银行,提升农商银行经营规模、经营质效,增强金融服务能力和抗风险能力。鼓励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资产证券化(ABS)等方式做大做强。鼓励县级政府壮大国有融资担保公司实力,建立健全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规范和引导地方金融组织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坚持支农支小核心地位,完善公司治理,规范稳健发展。

 

三、以扩大融资总量为重点,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金融在现代经济中的核心作用,在保持间接融资较高速度增长的同时,充分运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扩大直接融资规模,优化融资结构,有效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一)加大有效信贷投放,持续调整优化信贷结构

 

贯彻落实好国家货币政策,发挥银行信贷融资主渠道作用,保持全市信贷供给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投放节奏与实体经济运行节奏相衔接。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存款准备金、信贷窗口指导等政策工具,鼓励金融机构通过贷款重组、信贷资产证券化(ABS)等方式盘活信贷资源,扩大银行信贷投放空间。支持银行机构创新拓宽抵(质)押物范围, 切实提高信贷服务便捷性和可得性,做到信贷资金“量增、面扩、价降、结优”。

 

(二)加强直接融资服务,促进资源要素高效配置

 

积极把握股票发行注册制、北交所设立等资本市场改革发展重大机遇,完善和用好企业上市服务“绿色通道”,加强企业上市挂牌服务保障。深入实施“五千五百”上市行动计划,持续优化“培训+分类指导+资源倾斜”全链条培育机制,对专精特新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深化对后备企业规范运作的指导,加强上市后备企业梯队培育。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完善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扩大债券融资规模,加快培育发债主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公司债、企业债、可转债、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方式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三)创新保险产品服务,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

 

引导保险业金融机构根据国家政策和市场需求,开展保险产品与服务创新,重点发展农业保险、科技保险、绿色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鼓励保险业金融机构用好贷款保证保险、产品质量责任险,丰富企业融资方式。深入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支持重点优势产业发展。鼓励保险业金融机构参与健康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持续推进“险资入德”,提升保险资金对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的融资支持力度。鼓励保险业与银行业共享信息、优势互补,开展股债结合、投贷联动等业务。

 

四、以绿色金融为动力,推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围绕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着力推进绿色金融组织体系发展、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支持重点产业绿色化改造,助力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

 

(一)完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丰富绿色金融服务场景

 

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成立绿色金融事业部、绿色支行等专营机构,积极探索绿色信贷授信、审批及贷后风险管理模式。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设立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共同设立绿色发展基金,重点投向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和绿色产业发展。开展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拓宽绿色金融评价结果运用场景。支持法人金融机构创建“赤道银行”(负责任银行),支持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环境与社会风险管理体系,将环境、社会治理要求纳入授信全流程。支持金融机构探索开展碳减排测算,逐步主动公开碳排放信息。

 

(二)加强绿色金融产品创新,拓宽绿色产业融资渠道

 

积极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引导金融机构主动跟进绿色企业和项目,扩大绿色园区、绿色企业、绿色项目等贷款规模,探索创新环境权益质押融资、生态补偿质押融资等信贷产品。加大债券融资工具的推介辅导,推动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和绿色项目发行绿色债券。加快发展绿色保险业务,争取纳入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产业企业上市发展。支持国有融资担保公司探索设立结构化绿色产业担保产品,为绿色信贷和绿色债券提供增信服务。

 

(三)支持重点绿色产业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引导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传统制造业、清洁能源、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绿色转型的中长期信贷支持力度,促进绿色循环经济发展。围绕沱江、凯江流域绿色发展廊道建设提供绿色金融服务,支持重点流域、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治理和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提升金融支持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力度,支持各类绿色公园建设,打造绿色旅游产业集群。支持绿色农业发展,加快推动水利工程、美丽乡村、集中供水和电网改造升级等农业项目建设。加大对城市更新、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等领域的融资支持力度,实现集约、高效、绿色发展。

 

五、以供应链金融为支撑,助力产业链集群建设

 

聚焦支持我市建设世界级清洁能源装备制造基地,助推产业集群化发展,重点从结构优化、体系支撑、机制创新和产品丰富等方面发展供应链金融,加强对全市特色产业链集群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

 

(一)加强产业链集群金融保障

 

根据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发展的金融需求,推动金融机构精准实施“一链一策一方案”服务,构建一体化金融供给体系。实施精准产业发展引导和差异化支持政策,加强对重点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和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的中长期金融支持。支持通过财政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调动金融机构服务先进制造业积极性。支持核心企业综合运用信贷、债券等工具融资,用于支付上下游企业账款,发挥核心企业对产业链的资金支持作用。充分发挥融资租赁效能,重点支持我市制造业企业发展壮大,包括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等,多方位支撑我市产业链集群建设。

 

(二)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

 

推动金融机构、核心企业、政府部门等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加强信息共享,依托核心企业构建上下游一体化、数字化、智能化的物流平台、信息系统、信用评估和风险管理体系,提供数字化、场景化、生态化的供应链金融解决方案。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产品,提高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效率,鼓励核心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确权。推广供应链票据平台,鼓励银行为供应链票据提供更便利的贴现、质押等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开展面向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信用融资和应收账款、预付款、存货、仓单等动产质押融资业务,加大对优势产业链的资金投放,有效满足企业的融资需求。

 

六、以科技金融为驱动,打造德阳数字经济新增长极

 

依托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5G等前沿技术,推动金融科技深入融合,加强金融科技场景应用,服务科技企业发展,助力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建设。

 

(一)推进金融领域数字转型,打造数字经济新生态

 

全面推进金融数字化转型。立足数字经济时代,深化科技在金融领域的研发及应用,构建金融服务场景,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发展,推进金融科技在金融市场交易、支付结算服务、智慧银行建设等领域应用。发挥天府数谷等产业功能区的引导作用,鼓励制定特色支持政策,吸引金融科技企业、创业者或行业联盟等入驻。推动金融机构利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优化业务形态、完善产品供给、丰富服务渠道、降低服务成本,重点服务电子信息、人工智能、软件信息服务等产业,支持数字产业园、德阳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打造具有全国竞争力的特色数字产业集群。

 

推动金融大数据互联互通。围绕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探索构建“金融大脑”,建设富有德阳特色的政银企大数据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协同政府侧、金融机构侧、企业侧,全面推动金融、产业、企业、公共数据集成共享。按照一体化、智能化平台要求,加快金融服务平台、企业信用信息平台与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等综合应用信息共联共享、功能高效协同,提高金融服务效率。

 

(二)聚焦科技金融融合发展,打造科技创新新高地

 

强化科技融资政策支持。积极争创国家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示范区。鼓励商业银行设立科技支行等专营机构,推广“政府+保险+担保+银行”风险共担模式,用好天府科创贷、知识产权质押等服务产品。积极争取开展投贷联动、投债联动、投保联动试点,为科技型企业和创新型制造业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支持保险资金参与重大科技项目投资和科技型企业发展,开展专利权保险等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人才贷、成果贷、研发贷等金融产品,为创新创业提供支持。

 

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推动我市科技领域独角兽企业、行业领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创业板、科创板、北交所上市融资。发挥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科创板功能,拓宽科技企业融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发行双创孵化专项债券、创业投资基金类债券、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大力发展种子基金、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投资机构,健全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融资服务。发挥国有股权投资机构引领示范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技术实力强、发展前景好的科技企业。

 

七、以特色金融为抓手,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导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重大战略、重点项目、乡村振兴和薄弱领域的支持力度,构建精准高效、支撑有力的金融服务体系,支持我市城乡一体的高品质生活宜居地、著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

 

(一)发展项目金融,服务重点领域

 

加强项目金融保障,提高金融服务能效。支持金融机构全面落实与我市签订的“十四五”战略合作协议,争取上级行金融资源和政策倾斜,强化对基础设施、国家储备林、老旧小区改造、城市更新、绿色生态廊道等重大项目的金融保障。建立重大项目的金融服务联动协调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之间加强合作,延伸金融服务链条,为地方提供贷款、股权、债券、保险等多元化、综合性、组团式的金融服务。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集聚政策性、开发性、商业性金融机构资源,加强对重大项目的金融支持。

 

(二)发展乡村金融,服务共同富裕

 

聚力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不断拓展农村金融服务的广度与深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法人金融机构多渠道补充资本金,增强“三农”金融服务能力。用好用足创业担保、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等专项政策。引导涉农金融机构立足县域,开发适应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需求的金融产品,推广“红色信贷”“红色保险”等创新模式,用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大型农业机械设备、现代种养设施等新型抵质押贷款方式。充分发挥成都农交所德阳所功能,服务农村产权流转,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综合改革发展。加强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支付环境。健全政府推动、市场化运作、风险共担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保障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发展普惠金融,服务民营小微

 

推进普惠金融服务,深入开展首贷户拓展行动,扩大普惠小微企业贷款规模,提升企业信用贷款比重,实现“扩面增量”。深入开展“信易贷”“银税互动”工作,创新小微企业特色金融产品。积极争创财政支持的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深化国有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做大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拓宽融资担保覆盖面。积极发挥小额贷款公司融资功能,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加强利率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全面清理各类不合理费用,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四)发展消费金融,服务城市活力

 

加快引进和培育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新型消费金融公司,支持银行业机构围绕新消费领域设立消费金融事业部或消费金融特色专营机构,鼓励消费金融产品创新,丰富消费金融市场主体,支持我市建设城市中央活力区和特色领域、特定群体集中体验消费区,增强品质消费供给水平,打造全省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和成都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重要功能区。大力发展“四店”经济,鼓励金融机构对本地“四店”活动予以更多信贷支持。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规范发展住房信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五)发展文旅金融,服务文旅发展

 

创新金融支持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的服务体系,支持融入环成都文旅经济带和巴蜀文化旅游走廊建设,推动加快著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建设,实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用好“天府文产贷”“文创通”等文旅金融产品,推动金融资源与文旅资源、文旅产业、文旅消费深度融合,支持三星堆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推动三国文化、年画文化、德孝文化等优秀文化走向世界,形成以文化游为引领,生态游、工业游、健康游等为支撑的文旅融合发展新格局。

 

(六)发展民生金融,服务民生福祉

 

建立健全广覆盖、分层次、差异化的民生金融服务体系,适应群众多样化民生需求。用好用足创业担保、脱贫人口小额信贷等专项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失业人员、城镇低收入人群、退役军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农民、高校毕业生、外来务工人员等城乡低收入群体的金融帮扶力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鼓励金融机构积极服务住房、养老、医疗、慈善、助残等民生工程,让越来越多的普通群众受益,共享发展成果。提高保险参与公共管理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强化保险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治理功能。加快健全多层次、多支柱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体系,满足群众多样化健康保障需求。

 

八、以防范处置金融风险为基本任务,构建金融安全屏障

 

统筹金融发展与安全,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健全社会信用体系,保持地区金融安全稳定,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一)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构建良好金融生态

 

加快全市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促进公共信用信息和金融信息共享共用。积极培育地方征信机构,强化征信评价机制在企业投融资过程中的导向作用。完善“德阳市金融守信红名单企业”认定和退出机制,加大对守信企业的政策激励,充分发挥守信企业示范标杆作用。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信用信息主体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打造诚实守信环境,提升金融营商环境的“软实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金融组织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二)推进金融法治建设,夯实风险防控基础

 

按照中央金融管理统一规则,推进所有金融活动依法全面纳入监管,落实金融业务持牌经营、特许经营原则。探索设立金融法庭,开辟金融案件受理、立案、审理、执行全流程“绿色通道”,提高金融案件受理审结和执行效率。完善投资者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打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加强地方金融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人员管理培训力度,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强金融知识教育、宣传和普及,提高企业和居民金融安全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

 

(三)加强风险应急处置,推动金融安全发展

 

聚焦金融重点领域,精准有效化解金融风险。进一步明确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工作责任,督促地方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和相关市场主体切实履行好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金融风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高度关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积极防范化解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加强债务违约风险、私募基金风险、高比例股票质押风险、退市风险的防范处置。深入贯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建立防范非法集资常态化宣传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持续监测已停业和已清退网贷分支及关联机构,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建立健全打击金融违法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和非法金融活动。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组织保障

 

坚持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党的领导融入金融机构治理各个环节,推进地方金融机构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理顺地方金融机构党组织隶属关系,层层落实责任,推动党建和金融业务相互融合促进。充分发挥市金融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市金融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构建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协同联动的金融工作格局。加强中央驻德机构和地方政府部门在金融监管、风险处置、信息共享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协作。发挥行业自律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

 

(二)强化政策支持,增强发展动力

 

建立健全地方政府金融政策服务体系,在服务实体经济、金融改革创新、风险防范化解等重点领域,形成政策合力。加强部门协作,强化金融与财政、产业、科技、商务、乡村振兴、生态环境等领域和区域政策协同,采取适当激励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重点领域、薄弱环节的支持。

 

(三)加大政策吸引,增强人才汇聚

 

优化金融人才引进集聚机制,大力实施“英才计划”和领军人才计划,创新金融人才引进培养模式,落实金融人才奖励政策。深化政府部门、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之间在金融人才引进培育方面的合作,加强紧缺性金融专业人才培养,加快构建多层次的金融人才培训体系。

 

(四)注重宣传引导,提升示范效应

 

多渠道开展金融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违法金融行为的判断能力,提升公民金融素养。推动建设投资者教育基地,深入开展投资风险教育,培养全民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大力开展信用环境宣传,倡导信用文化,营造诚信环境。广泛开展金融交流推介活动,举办具有影响力的高端金融论坛、金融沙龙,塑造德阳金融业良好形象,提升德阳金融业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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